院系介绍 » 信息与计算科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是以信息技术与计算技术的数学基础为研究对象的理科类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数学基础和数学思维能力,掌握信息科学与计算科学的基础理论、方法与技能,受到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能解决信息技术和科学与工程计算中的实际问题的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能在科技 、教育、信息产业、经济金融等部门从事研究、教学、应用开发和管理工作,能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
二、业务培养目标:
(1)、具有良好的数学基础, 掌握信息科学与计算科学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
(2)、具备熟练应用计算机(包括常用语言、工具及专门软件)的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算法设计、算发分析与编辑能力;
(3)、能运用所学的理论、方法和技能解决信息技术和科学与工程计算中的某些实际问题;
(4)、受到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了解信息与计算科学理论、技术与应用的新发展,具有较强的知识更新、技术跟踪与创新能力.
三、主干学科:
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主要课程:数学基础课(分析、代数、几何)、概率统计、数学模型、物理学、计算机基础(计算概论、算法与数据结构、计算机网络、多媒体技术)、信息科学基础(控制论、运筹学、信息与编码)、现代密码学、计算智能、 图形图象处理、 最优控制理论等.
四、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生产实习,科研训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一般安排10-20周.
五、修业年限:四年.
六、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七、各种教学计划表:
学生应修读完本专业必修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获得113个学分;还必须修完8门专业指定选修课,获24个学分,专业任意选修课4门,获得12个学分,在跨系任意选修课中至少选修3门课程,获得6个学分,完成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获得14个学分.总计修满169个学分,才能毕业.。